邻里出现“噪声污染”情况,该如何解决?
2018年,家住广州的王先生一家遭遇了这样的烦心事,邻居家里每天都会有噪声传出,而且会循环播放近十个小时。
社区居民王先生妻子:大概是(上午)8点45分左右就开始放,放到12点就暂停了,然后下午3点半,反正也是又开始播,一直播到晚上10点钟。
原本以为忍一忍就过去了,但是让王先生一家没想到的是,这个噪声不仅没有消失,而且一直持续了3年多的时间,严重影响了王先生一家和周围邻居的身心健康。
为了让一楼的李先生停止“噪声扰民”,王先生和邻居们也曾向相关部门求助,但是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彻底解决。忍无可忍的情况下,2022年4月13日,王先生向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提交了一份诉前禁止令申请。
2022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生态环境侵权案件适用禁止令保全措施的若干规定》开始施行,该规定对生态环境侵权禁止令相关细节予以明确。
法院经审查认为,涉案噪声已经严重影响王先生一家的日常生活,如不及时制止,将使王先生及其家人的权益遭受难以弥补的损害。据此,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生态环境侵权案件适用禁止令保全措施的若干规定》的相关规定,于2022年4月14日作出裁定,并发出禁止令。4月15日,被申请人李先生签收了民事裁定书及禁止令,他拆除了录音播放设备,并承诺不会再制造噪声扰民。
法律专家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生态环境侵权案件适用禁止令保全措施的若干规定》自2022年年初开始施行,这是对民事诉讼行为保全制度的延伸和发展,其规定的禁止令行为保全,为噪声污染受害者提示了新的解决途径。
专家表示,如果没有禁止令的情况之下,往往是需要到相关的部门去投诉,并且如果到法院起诉的话,需要拿到判决以后才能够制止这种侵害。但是现在有了诉前禁令或者诉中禁令,就能更好地尽快地去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第二个在环境保护领域,这种诉前禁令的意义特别巨大,因为有了这种诉前禁令,可以最快速度的去制止这种侵权侵害环境的行为。
如何还静于民,让百姓享有和谐安宁的生活?2022年6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开始实施,它重新界定了噪声污染内涵,在“超标+扰民”的基础上,将“未依法采取防控措施”产生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也界定为噪声污染,纳入了法律的调整范围。这意味着,新法实施后,可以对没有达到噪声排放标准但实际产生了负面影响的噪声污染行为实施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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