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物业管理官方网站!
站内导航
通知公告

苏州市疫情防控重要工作提示(2022年第2号)

点击量:584   时间:2022-01-21
苏州市疫情防控重要工作提示

(2022年第2号)



当前,国内外疫情形势严峻复杂。春节将至,人员流动频繁,为统筹做好春运期间疫情防控和服务保障工作,有效降低疫情输入传播风险,现就我市疫情防控措施作如下提示:


 一、严格落实省外来(返)苏州人员管理。所有省外来(返)苏州人员,需持健康码绿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应立即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或入住酒店报备,在抵苏州24小时内就近采样检测,核酸检测出结果前,不出入各类公共场所,不参加各类聚集性活动,规范佩戴口罩。涉疫地区来(返)苏州人员防控政策不变。


二、强化重点人员摸排。社区(村)、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酒店等住宿场所要严格省外来(返)苏州人员、涉疫地区来(返)苏州人员、高风险岗位人员(直接接触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等)的信息摸排和登记报告,督促落实主动报备、核酸检测和健康管理等措施。


三、集中开展风险监测。春节前,在入境港口、集中隔离场所、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及周边地区开展核酸抽样检测,针对出租车司机、快递从业人员等开展1次核酸检测,落实常态化防控“四早”措施。


四、提供便捷检测服务。在火车站等交通场站设立便民采样点,依托全市其他核酸采样点,为来(返)苏州人员提供便捷服务。


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共筑疫情防控屏障。对拒不配合防疫工作及瞒报、谎报人员,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以上疫情管控工作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依据疫情发展形势动态调整。


附件:24小时核酸采样点
         其他核酸采样点
         市、县级市(区)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联系电话

        苏州市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