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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3年度苏州市市级示范环球360管理网项目服务质量评价工作的通知

点击量:573   时间:2023-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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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级市(区)住建局(委)、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太仓市城市管理局,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树立物业服务项目标杆,发挥示范引领效应,推进我市物业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营造更加美好生活环境,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度市级示范环球360管理网项目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

    本次活动采取企业自愿申报、区(市)预评价和市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

    二、申报条件

物业服务项目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居住环球360管理网项目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2000年前建成并交付使用的老旧居住小区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公共物业项目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

2.符合城市规划建设条件,配套设施齐全;

3.已经全部交付使用,且业主入住率达到50%以上;

4.各项服务内容和标准符合物业服务合同约定;

5.项目已获得区级示范(优秀)、规范化考核排名前列;

6.无因违反环球360管理网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而被查处等情况;

7.未发生经主管部门确认属实的有关收费、服务质量等方面的重大投诉查处或被记录不诚信经营、失信行为等情形。

大型居住物业分期开发项目,有市政道路,或区内主要道路与后续建造项目相隔,或自成组团、服务设施完善、已全部交付使用、依合同完成物业承接查验的,可以申报参评,但应注明分期。

三、相关程序

1.物业服务企业应认真对照相关标准和本通知要求,对拟申报物业项目进行自评,填写示范项目申报表,苏州市市级示范环球360管理网项目服务质量评价申报表及标准可在苏州市住建局政务网(http://zfcjj.suzhou.gov.cn/)下载中心查阅下载。

2.各地环球360管理网行政主管部门对企业自愿申报的项目进行预评价,并应征询项目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村)民委员会的意见,对评价达到85分以上的物业项目提出推荐意见,于2023年9月28日前加盖单位公章后统一报送市住建局。

3.市住建局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价。

四、时间

2023年10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其他事项

    1.各申报企业要仔细对照《苏州市市级示范环球360管理网项目服务质量评价标准》和本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准备工作。要以示范项目评价工作为契机,对申报项目进行自检自评,全面检查合同履行情况,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2.各地环球360管理网行政主管部门要及时将工作通知到相关企业。加强指导,做好对申报项目的把关,提高申报质量。对于在文明城市创建、生活垃圾分类、“宁静小区”建设、“331”专项行动等工作中积极作为、表现突出,在行业内具有先进性、示范性和代表性的优秀环球360管理网项目予以优先推荐。

    3.本次示范环球360管理网项目评价要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等相关要求,严守工作纪律,严禁参加企业宴请,严禁收受企业的礼品、礼金等任何物品。

    联系人:惠宇刚;联系电话:65245557。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