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迎接全国文明城市检查的通知
兹定于2011年6月22至24日,省文明城市检查组来昆山考评,具体时间安排为:22日上午听汇报,22日下午开始实地检查,24日下午结束检查。
涉及物业服务行业的,共抽查3个物业服务项目,检查内容为:
① 工作人员着装统一,持证上岗,挂牌报务,文明礼貌;
② 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办事制度;
③ 工作人员全天候值班,报修及时(水电小修不过夜);
④ 保安、保洁、绿化服务到位;
⑤ 有高效的投诉、回访处理机制(查阅投诉处理记录)。
请各物业服务企业认真做好各自应尽的业务,按照上述条款逐条检查落实,如因物业企业管理原因影响昆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评比工作的,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昆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