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家住浦东大华锦绣华城的业主致电晨报社区专线反映,居民楼内一户住宅居改非,室内开起了一家公司。闸北区金纺小区也有居民同样反映,小区存在居改非现象。不少业主提出,小区内是否可以开办公司?或者用作其他经营场所?
答:上海建纬律师事务所宋安成律师表示,居改非又称之为住改商,目前在沪上中心城区小区内较为普遍,根据相关规定,居改非属于明令禁止范围。尽管很多地方规范法律文件禁止居改非,但还要经过利害关系业主同意。商务楼宇租用成本加大,一些小公司将办公场所搬迁至居民区内,以此应对经营成本上升,利用小区居住资源达到商用目的,导致现实中这一现象愈演愈烈。然而,居改非“久治不愈”的根源在于有关部门执法不力。从业主自治角度而言,《业主规约》中有禁止性规定,但目前业委会运作本身存在一定问题,难以处理小区居改非的事项,还有就是业主法律意识淡薄,而物业公司也无权对业主行为进行强制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