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抛物、坠物,
一直以来都是悬在城市上空的痛,
这种行为,
不仅会给他人带来危险,
也有可能给自己带来牢狱之灾,
今天,
小编带您通过下面两个案例了解一下~
鲁法案例【2021】378
案情回顾
女子因家庭矛盾 高空抛炒锅
2021年8月14日12时许,肥城市公安局接到报警称,有人从楼上将铁质炒锅扔到楼下,请派人处理。
经查,2021年8月14日10时许,周某来到先前居住的王瓜店办事处某小区家中,因对其丈夫心存怨恨,为发泄私愤将屋内物品砸坏,明知其厨房下方正对单元门口、有居民频繁进出且停放多辆电动车的情况下,仍将铁质炒锅从8楼厨房扔下,情节严重,其行为严重危害公共安全。
法院审理
2021年9月18日,肥城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周某犯高空抛物罪,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
鲁法案例【2021】379
案情回顾
都某对其居民楼一楼住户扩建花园导致无处停车的事情积怨已久,10月2日,闲来无事的他借着饮酒后的“酒疯”,先后两次通过窗户向楼下抛掷空啤酒瓶,两个酒瓶摔落在其居民楼一住户小院及院门附近,虽未造成人员伤害,但其行为构成高空抛物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法院审理
法院受理此案后,因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且都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案件进入速裁程序并当庭宣判,鉴于其主动交代,且未造成人员受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最终判处都某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两千元。
高空抛物到底有多可怕?
4厘米的铁钉从18楼抛下能插入颅骨;
空易拉罐从25楼抛下可致人死亡;
巴掌大的西瓜皮从25楼飞下
如击中头部也能要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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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在此提醒:从高空抛掷的物品,在重力加速度的加持下,即便是一个很小的物体,也会产生足以造成财损人伤的冲击力,严重影响行人、楼下住户等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每位公民都应认识到高空抛物的巨大风险和相应的刑事责任,都应敬畏法律、尊重法律,从自身做起,拒绝高空抛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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