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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物业拒绝无车位业主车辆进小区

点击量:536   时间:2012-05-15
【案情描述】
 
   “业主的车不能进自己小区?”近日,业主戴先生向新民网反映称,从6月1日起,耀江花园物管处禁止没有购买或租用车位的小区业主车辆进入小区。他认为,物业已经违反了《物权法》相关规定。6月3日上午,所管物业表示,这个规定是为了维护绝大数业主的利益。
 
  据业主戴先生介绍,6月2日下午他驾车回家时,在小区门口被保安拦了下来。“因为我没有‘停车证’,他们就不让我进小区。”这样的新规定让戴先生无法理解,为此双方还发生了口角。
 
  戴先生告诉记者,小区停车难问题的确愈来愈突出,但这是因为有些非小区业主的车辆占用了车位。小区除400个地下停车位外,还有14个地面公共停车位,而物业推出此规定的目的就是为了把这14个停车位高价出租给业主。但对于长期在外工作的他来说,每月只是偶尔才会回来居住,月租实在有点“不划算”。他同时认为,物业的这一做法已经严重违反了《物权法》的相关规定。
 
  “我们只是为了维护大多数业主的利益。”采访中,小区物管“高力物业”负责人称,他们的确从6月1日起规定只有凭“停车证”的车辆才能进出小区,“没有办理的可暂时将车停在门外。”停车证核准发放给有车位或租用车位的业主。
 
  “我们这里只有400个地下车位,但住户有921户,早就已经无法满足停车的需求。”据小区物管介绍,他们曾经多次接到业主投诉,一些没有车位的业主将车随意停在小区的消防通道或草坪上,破坏绿化不说,还造成交通堵塞。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小区业主委员会委托物管正在做相关“规定”的征询,但从6月1日起已经开始试行。
 
【案情启示】
 
  律师:无车位业主有权进小区。车位的租售与业主车辆能否进入小区停放是两个完全不同的问题。物管的职责是在尊重业主的前提下,对进入小区的车辆进行管理。从法律上讲,每一个业主在购买住房时,就购买了房子的生活条件和生活环境,享有在小区自由生活的权利,所以业主自己进出或开车进出都是业主的权利。
 
  按《物权法》规定,地下车位如果是按照车库报建,则其归属按照约定来确定,即使业主没有买地下车库车位,也有权通过支付一定的费用来使用剩下的没有确定归属的车位。如果地下车库属人防设施,则是建筑物的附属设施,应归业主共有。不让无车位的业主开车进小区没有法律依据,也就是说,不管业主是否购买车位,都有权开车进入小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