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为第二期
第三期直播时间
11月18日(星期五)13:00
在本次宣贯会上,闾健律师对业主委员会的工作职责、筹备过程、备案要求等做了详细讲解。此外,为适应时代要求,新《条例》中对公共收益做了单独规定,闾健律师结合实际案例,对公共收益的使用、管理要求、公示审计制度等易产生矛盾的焦点问题作了深入浅出的解读。
① 网络直播第一期 | 我市开展苏州物业新规“云”宣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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