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使用安全
不但关系个人生命财产安全
更是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安居乐业的
重要保障
...
一些安全隐患事故风险
可能就在我们身边
近日,市住建局建设监察大队发现康城花园一室房屋所有权人在装修施工时违法拆改房屋结构。
(拆改现场)
(现场已恢复墙体并加固)
那么
房屋的使用安全责任如何划分
安全防范要点有哪些
不需要申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
房屋结构改造如何实施呢
先一起学习
《苏州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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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
● 第十五条规定:
● 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
● 第四十二条规定:
● 第四十三条规定:
根据《苏州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第十六条不需要申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房屋结构改造,涉及在楼面结构层开凿、扩大洞口,拆除或者部分拆除房屋中抗震、防火措施以外的非承重墙体的,房屋所有权人、管理单位或者房屋使用人应当在施工前向房屋所在地的县级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申请房屋结构改造安全行政许可。
1. 申请人填写《昆山市房屋结构改造安全行政许可申请表》(一式二份),并提交申报材料到昆山市行政审批局住建窗口办理。
2. 窗口受理并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材料不全的,返还申请人,并一次性告知应增补的材料。
3. 昆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工室负责对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必要时,可组织专家审查。审查不合格的,返回申请人;审查合格的,留存上述材料一份,并签发房屋结构改造安全行政许可决定书。
1. 《昆山市房屋结构改造安全行政许可申请表》二份;
2. 申请人身份证明;
3.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其他确认权力的有效证明;
4. 房屋使用人申请的,提交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同意的书面证明;
5. 涉及共用部位的,提交共用人同意的书面证明;
6. 房屋原设计单位或者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的房屋结构改造设计方案,或者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文书。
地址:昆山市行政审批局(前进西路1801号)A栋五楼108号住建窗口
电话:0512-57379039
地址:昆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同丰西路598号)8楼802室
电话:0512-57363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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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市房屋结构改造安全行政许可办事指南》
单位:市建设监察大队
电话:57363205
住建窗口电话:57379039
总工室(技术咨询)电话:57363802
单位:昆山市房屋安全鉴定管理站
电话:5777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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