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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公告

关于做好2014年三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 期满换证及诚信申报工作的通知

点击量:531   时间:2014-05-13

 

关于做好2014年三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

 

期满换证及诚信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区住建局,工业园区国土房产局;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加强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及时掌握物业服务企业运行状况,现就三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期满换证和诚信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资质证书期满换证工作。

 

1、2014年4月15日前资质证书到期的企业,自本月24日起向注册地的区(市)物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延期或换证,申请截止日期:2014年3月31日;4月15日以后资质证书到期的企业,提前15天向注册地的区(市)物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延期或换证。申请换证工作在“苏州市物业服务行业信息管理系统”(下简称“系统”)中进行。物业服务企业换证注意事项见“附件”。

2、各企业注册地的区(市)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系统中认真审查企业提交的企业、人员信息、年度经营情况,要核对企业信息以及人员信息中的证件证书扫描件,对于扫描件有疑问的,应当要求企业提供原件;企业提交的项目信息有缺漏或者有误的应当退回补正,直至整改完再予以通过。

3、物业服务企业换证不再需要书面申请材料。今年换证企业在系统中查询到注册地区(市)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初审通过信息后,将原有资质证书的正副本原件递交到注册地区(市)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各(市)物业行政主管部门收件后,应建立登记台账,4月10日前报送至昆明市住建局环球360管理网科。换证企业根据通知到注册地区(市)物业行政主管部门领取新证。

4、4月15日以后资质证书到期的企业,换证前先联系所在地的区(市)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在系统内予以审核,审核通过后,持原有资质证书的正副本原件到注册地的区(市)物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换证,由注册地区(市)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定期统一报送至我处。本处室不再接收企业单独报送的资质换证申请。

 

二、关于诚信(年度运行情况)申报工作。

 

1、2013年度的物业企业“诚信(年度运行情况)申报”从本月24日起在系统中填报,截止时间为4月15日。

2、填报企业点击系统首页中“数据上报”标签,在“年度经营情况”中把相关数据填完,并按要求上传相关附件(扫描件),核对无误后保存。

3、凡在苏州大市范围内从事物业经营活动的企业,都应该填报。填报数据将作为2013年度物业企业的业绩信息,逾期未填报的将按照我市物业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扣减企业诚信分。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环球360管理网处

                                   二○一四年三月二十四日

 

 

附件:物业服务企业换证注意事项

1、申请换证前,应该在系统中完善企业、人员、项目信息,上传各类应当提供的扫描件,证件扫描件需要原件扫描。未填报或对于操作不熟悉的企业,请加入QQ群:336590327,验证信息填写公司名称。加入群后,在群文件里下载《企业填报指南》,仔细阅读后填报。

2、信息完善并通过当地主管部门审核后,企业还应进行以下操作:点击“资质管理”标签,在“资质延期换证申请”中把内容填报后提交信息。(注意:大部分数据是根据之前填报的企业、人员、项目信息自动生成,如果发现信息有误的,请回到企业、人员、项目信息里面进行变更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