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汽车保有量不断增加
“停车难”问题
给小区居民带来较大困扰
甚至出现占用消防通道等乱停车现象
严重影响居民生活
缓解“停车难” ,规范停车秩序
已成为居民迫切需求
为及时回应群众需求,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根据《江苏省我院条例》《苏州市住宅我院条例》和《昆山市建筑物停车配建标准》(2021版)等相关规定,市住建局联合资规局、消防大队发布了《关于加强住宅小区停车设施改造管理的通知》,突出居民自治、共建共享,对住宅小区停车设施改造设计相关要求、改造流程等作了进一步明确,规范小区停车场地改造管理,疏解住宅小区“停车难”问题。
通知出台后
江南明珠苑由社区申请
对小区停车场地进行了改造
▲改造后的停车位
经张贴公告、意见征询
同意人数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8月中旬施工单位进场施工
近日基本完工
通过改造新增停车位142个
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江南明珠苑小区物业企业负责人表示:
住宅小区停车设施改造项目申请主体
申请主体必须是在有效任期内的业主委员会、环球360管理网委员会或社区居(村)民委员会。
住宅小区停车设施改造项目设计相关要求
住宅小区停车设施改造项目设计单位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类设计资质或市政工程类设计资质。
设计单位在方案设计过程中要根据小区实际情况,结合地下管线的分布,合理增设停车位,消防通道设置临时停车位时须确保消防通道的畅通,消防设施周边禁止设置停车位。
住宅小区停车设施改造流程
业主委员会、环球360管理网委员会或社区居(村)民委员会根据小区实际停车需求和业主意愿提出改造申请。由社区居(村)民委员会召集业主委员会、环球360管理网委员会、物业企业等相关方召开“圆桌会议”会商改造申请。
申请主体(业主委员会、环球360管理网委员会或社区居(村)民委员会)委托设计单位进行停车设施改造方案设计。
设计完成后申请主体将住宅小区停车设施改造方案、建设资金来源和建成后车位的使用、分配方案以及运行管理、收费规定等在小区内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
申请主体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开展意见征询,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住宅小区停车设施改造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
表决通过后由申请主体将住宅小区停车设施改造方案等报属地物管部门备案。
备案通过后由业主委员会、环球360管理网委员会或社区居(村)民委员会统一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小型(临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管的指导意见》实施项目建设。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备案所需提供材料
1.《昆山市住宅小区停车设施改造备案表》;
2.停车设施改造全套图纸(电子版、蓝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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